法律意义上的学生一般是指什么

2023-09-18 15:34

法律意义上的学生一般是指正在学校、学堂或其他学习地方受教育的人,而在研究机构或工作单位(如医院、研究所)学习的人也自称学生。以前与学生的性质相似的还有徒弟、弟子等等。根据学习的不同阶段,我们可以把学生分为:幼儿园学生、小学生、中学生(初中生、高中生、中专生)、高等院校学生(专科生/高职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等等。

延伸阅读

1、新义务教育法,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这个根本方向。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归来,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,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确立了,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保障受教育者的平等权利,规范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。

2、有损害事实;

3、有违法行为;

4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;

5、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
6、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以下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,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,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1、法学硕士是3年学制,法律硕士是2年学制;

2、法学硕士实行的是单导师制度,每个人只有一个导师,比较重视科学理论研究,培养科学研究型人才,法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度,每个人有两个导师,一个导师负责指导校外社会实践的导师,另一个是在学校内负责理论指导的导师;法律硕士更加注重实践,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。

首先培养学习法学的兴趣,读一些相对简单、有文学色彩的法学书籍,如姚辉的《民法的精神》、张明楷的《刑法格言的展开》、陈兴良的《刑法的启蒙》、梁治平的《我的大学》、许章润的《法律的信仰》

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方向如民法、刑法、经济法、知识产权法,然后多读专业的书籍,刑法多读张明楷、陈兴良、周光权、曲新久等人的书

最后多读些法理方面的书,还有经济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等方面的书,开拓自己的视野,从更广的角度研究自己的专业。